合伙人
曹豪均辨理士在本所共同主管半导体、电器、电子领域的海外客户的韩国及海外专利申请业务。
曹辨理士毕业于首尔大学金属工程系,于2001年通过辨理士考试之后加入本所电子事业部,在职期间曹辨理士在美国Washing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完成了J.D.及LL.M.课程,获得了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。
曹辨理士在申请、审判、诉讼等多个领域为客户的利益而开展业务,作为代表审判/诉讼案件,在电子材料相关欧洲专利局审理的异议申请(opposition)中,与海外辨理士一同亲自参加口头辩论并获胜诉;在半导体检查装置相关专利侵权诉讼及无效审判案件中,受理了一审(特许审判院)败诉的案件,在特许法院及大法院获胜诉;在工业钻石美国侵权诉讼中,以对涉案专利的无效分析及非侵权分析结果,与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同为客户带来有利于客户的和解成果。
基于这些纠纷案件的经验和长期在海外(美国)申请的经验,曹辨理士为客户不仅在韩国,而且在海外(美国)获得强大的专利权化提供全面服务。